中共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委员会 震党 [2009] 4号 ——————————————★———————————— 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准备阶段工作的要求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中发【2008】14号)、《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全市党员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沪委【2008】15号)和《关于上海市教卫党委系统第二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准备工作提示》,现根据我院的工作情况,提出在全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准备阶段工作要求: 一、时间安排: 学院自2月19日开始启动学习实践活动准备工作,至3月10日基本完成。3月上旬市教卫党委动员部署,本院党委随后将择时召开动员大会,正式启动学习实践活动。 二、主要工作: 1、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由学院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落实领导和指导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协调落实组织关系录属本院党委的各附属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工作。要落实好加强对基层指导检查的工作力量,组织骨干支部书记培训,明确领导干部联系点。 2、做好党组织和党员的梳理工作。由“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理顺党委、支部和党员的隶属关系,摸清党员底数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全覆盖。除个别支部调整外,其他现有支部设置和各支部成员,在活动期间,一般不进行大规模调整。 3、确定实践载体。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紧密联系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结合实际研究确定本单位活动的实践载体,并在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中形成广泛的思想共识,通过一定方式,初步查找和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2月19日----3月5日将分别召开各层面的会议,另星、学习并讨论提出本次活动的实践载体)。 4、制定实施方案。学院将根据中央、市委和市教卫党委对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部署,围绕本单位实践载体,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初步提出学习实践活动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明确活动的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和组织领导,实施方案将体现分类指导,针对学院实际不同党员群体,分别提出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要求,并从实际出发安排好退休支部参加学习实践活动,流动党员的学习实践活动由流入地党组织负责,流出地党组织协助。 5、确定全程参与活动的群众代表。要充分发扬民主,邀请群众代表全程参与重要节点的活动,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真诚接受群众监督。群众代表应充分体现广泛性和代表性,要邀请有影响的专家、学者和老同志,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基层党组织、学术组织、群众组织和民主党派负责人,以及服务对象和基层群众代表参加(要求各支部确定参与本次活动的群众代表名单)。 6、组织好党员干部的学习。要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央有关文件和中央、市委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通过各种有效地形式和载体,组织党员开展学习。 7、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校报、广播站、以及简讯专刊,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宣传开展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学习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和工作方法,针对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员工的思想实际,做好充分深入思想发动工作,努力营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良好氛围。 中共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00九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