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党〔2016〕2号 转发震旦职业学院妇工委、工会、文明办 《关于开展2015年度“三八”红旗手(集体)、 “五好”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 各院、校、园,各党总支及直属党支部: 经党委研究同意,现将震旦职业学院妇女工作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和文明办《关于开展2015年度“三八”红旗手(集体)、“五好”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的意见》发给你们,请按照意见的要求,开展评比、表彰活动。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6年3月1日 中共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5年3月1日印发 震旦职业学院妇女工作委员会、工会、文明办关于开展2015年度“三八”红旗手(集体)、“五好”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的意见 2016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在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6周年即将到来之际,应围绕全面贯彻当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群团工作会议、上海十届市委十次全会、全国妇联执委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引领我院广大女性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教育综合改革中贡献巾帼力量。震旦职业学院妇工委、工会、文明办决定开展2015年度“三八红旗手”(集体)和“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并于2016年3月进行表彰。 一、评选的范围及名额: 1、“三八”红旗手的评选对象为震旦职业学院党委所属各单位、各部门的女教工(工作满一年以上),名额初定为10名。 2、“三八”红旗集体的评选对象为女性比例占50%以上的单位或组织。名额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3、“五好”文明家庭的评选对象为震旦职业学院党委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全体教职工的家庭(户主必须在震旦工作满一年以上),名额初定为10户。 二、评选条件: (一)“三八”红旗手的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质。 3、在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校园文化、卫生体育、后勤保障、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创建等工作中成绩突出,作出较大贡献的女教工。 (二)“三八”红旗集体的评选条件: 1、传承文明,弘扬新风,勇挑重担,奋发的为,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体现当代女性集体的精神风貌。 2、充分发挥女教工的先进作用,形成女性人才的培养机制,在各项工作中具有引领作用。 3、女性比例必须占单位总人数的50 %以上,领导班子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女性。 (三)“五好”文明家庭的条件: 1、树立正确的荣辱观、诚实守信、爱国守法好; 2、遵守职业道德、开拓创新、自强不息、爱岗敬业好; 3、提高家庭幸福指数、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团结互助、家庭美德好; 4、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社会公德好; 5、邻里和睦、勤俭持家、注重素质教育、积极参与文明建设好。 三、评选与表彰: 评选工作必须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充分发挥工会、妇工委和文明办在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中的作用,通过表彰,表扬先进,争创先进,把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发现和推荐女性人才的过程,作为宣传和发扬先进的过程,进一步促进男女平等和谐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为党的教育事业和震旦教育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工会委员会 震旦职业学院 妇女工作委员会 文明单位创建办公室 2015年2月29日 附件1: 震旦职业学院2015年度“三八”红旗手登记表 姓名 民族 出生年月 学历 学位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参加工作年月 职 务 职级 职称 手机号码 E—mail 简 要 事 迹 推荐单位意见 公 章 负责人签名 日 期 评 审 意 见 公 章 负责人签名 日 期 附件2: 震旦职业学院2015年度“五好” 文明家庭登记表 户主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文化程度 国籍 家庭地址 电话 邮编 其他家庭成员 称谓 姓名 年龄 文化程度 单位(其他情况请注明) 创建特色 (学习型、公益型、自强型、爱心型、敬老型) 简 要 事 迹 推 荐 单 位 意 见 公 章 负责人签名 日 期 评 审 意 见 公 章 负责人签名 日 期 附件3: 震旦职业学院2015年度“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 单位名称 负责人姓名 职务 女性的比例 主 要 先 进 事 迹 推荐单位意见 公 章 负责人签名 日 期 评 审 意 见 公 章 负责人签名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