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07浏览次数:423
震党〔2017〕14号 关于曹晓莉同志享受正处待遇的通知 学院各部、处、室:按照中青联发2016[18]号《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的要求,并按照曹晓莉同志目前担任共青团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委员会书记的实际,经震旦职业学院党政领导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决定曹晓莉同志享受正处级待遇。 报: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中共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7年4月6日印发 中共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7年4月5日
震党〔2017〕14号
关于曹晓莉同志享受正处待遇的通知
学院各部、处、室:
按照中青联发2016[18]号《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的要求,并按照曹晓莉同志目前担任共青团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委员会书记的实际,经震旦职业学院党政领导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决定曹晓莉同志享受正处级待遇。
报: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中共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7年4月6日印发
中共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7年4月5日